暑假开始了,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又经常接到咨询电话,询问关于孩子暑假兼职打工的法律问题。本期法官说法,咱们就请法官集中回答一下大家关心的暑假兼职热点法律问题。
1.未成年人可以假期兼职打工吗?
法官: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兼职打工,雇佣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暑假工不违法。未成年工,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,也称青少年工人。是劳动法的主体,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。未成年工是合法劳动者,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雇佣未成年工的,但雇佣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则属于违法行为。
2.假期兼职打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?
法官:一些企业以暑期工是学生为由,不与其签订书面合同,这给日后维权埋下了隐患。法官认为,尽管无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,但暑期工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,约定工作时间、地点、支付报酬方式、劳务范围等。退而求其次,也应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录音保存相关证据,以便维权。
3.假期兼职与用工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?
法官:属于劳务关系。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规定,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,不视为就业,未建立劳动关系,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,所以不构成劳动关系。
4.没签合同,和用工单位发生纠纷该怎么办?
法官:别担心!虽然暑假工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但是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,书面约定工作时间、地点、支付报酬方式、劳务范围等,保存好相关工作记录,若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,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工资。
5.如果假期兼职打工期间受伤,能否按照劳动法维权?
法官:在校学生不具备合法的劳动者主体资格,暑假打工不算就业,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,因此不属于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调整的范畴,不能认定为工伤。用人单位往往以此为由,拒绝承担责任。尽管不以就业为目的,但暑期工仍受民法典关于劳务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在了解以上暑假兼职打工的基本法律问题后,法官还要提醒各位同学,找兼职工作时一定要擦亮双眼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避免落入诈骗陷阱,更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。下面这几种兼职工作可千万别碰!
1.帮助诈骗分子取现的工作不能做
不少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,会雇佣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,有些兼职工作是帮其买贵金属等,并许诺高额报酬,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“工具人”。
2.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的工作不能做
出租、出借、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,或是充当线下“卡头”“卡贩”,为了一时的利益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,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“实名不实人”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,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同时自己也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。
3.搭建GOIP、VOIP的工作不能做
诈骗分子大多藏身境外,他们会以“高薪招聘”为诱饵,诱使求职者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实现远程操控手机卡,给国内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、群发诈骗短信来实施诈骗。通过这些虚拟拨号设备将境外电话转化为境内本地电话,增大了迷惑性,导致受害人更容易被骗。
4.冒充客服电话引流的工作不能做
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“话务员”,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,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,自称是各类平台的“客服”,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。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。
5.线下推广引流的工作不能做
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,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、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。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地推式引流,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作准备。
以上这五种兼职工作,看似门槛低来钱快,其实都是在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,请千万不要尝试!
(文字整理 记者 顺凯)